據甘肅證監局網站29日公布的監管信息,蘭州黃河生態旅游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河開發集團”)和托管機構東興證券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興證券”)因募集的逾6億元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而被警示。該監管信息顯示,黃河開發集團非公開發行的“22蘭旅02”和“22蘭旅03”公司債券合計6.46億元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按照募集說明書約定的用途使用。這一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黃河開發集團董事長張永才和副總經理周寧負有主要責任,據《公司債券發行與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十八條和第七十條的規定,甘肅證監局決定對黃河開發集團、張永才和周寧采取出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與此同時,甘肅證監局指出,東興證券作為“22蘭旅02”和“22蘭旅03”的托管理人,未按照債券托管理協議的約定履職盡責,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十條的規定。因此,甘肅證監局決定對東興證券采取出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蘭州黃河生態旅游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立于2018年,是一家國有獨資企業,由蘭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管管理委員會全額持。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文化旅游項目開發與建設、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房地產開發、業管理、停車服務以及文化藝流活的組織策劃。

東興證券立于2008年,并于2015年在上所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易和證券投資活相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代銷金融產品以及保險兼業代理。

據天眼查APP的消息,截至2023年前三季度,東興證券的營收為30.08億元,同比增長7.29%;凈利潤為4.70億元,同比下降14.14%。(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