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云在一次演講中表示,創業者應該首先考慮自己的朋友作為合伙人,因為朋友是最值得信任和依賴的人。如果連朋友都不支持你,那麼誰還會支持你呢?然而,如果一個人連朋友都敢欺騙,那麼他的生意一定做不大。馬云認為,我們的理想和現實不應該對立,朋友和生意也不應該對立。我們應該踏實地相信自己的朋友,讓他們參與我們的創業選擇。

然而,對于朋友合伙創業這件事來說,并不是那麼簡單。雖然有許多功的朋友合伙案例,但也有很多因為各種原因最終分崩離析。這并不僅僅是因為信任的問題,而是涉及到雙方作為獨立個的人問題。利益糾紛、關系糾紛甚至是枕邊風都可能導致合伙分崩離析。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俞敏洪的新東方教育集團。新東方有三個聯合創始人,他們是俞敏洪、王強和徐小平。在公司初期,三個創始人各自負責部分業務,份也是平均分配。然而,這意味著沒有人能夠主導,盡管俞敏洪花了4年時間來協調管理層、地方和部門之間的關系,最終將松散合伙制轉變為真正的份制。然而,問題并沒有完全解決。管理層仍然無法達共識,最終核心團隊的員紛紛離職、跳槽或另起爐灶。最終,徐小平和王強離開了新東方,這場“戰爭”宣告結束。離開后,他們創立了真格基金,為業界著名的天使投資人。

因此,俞敏洪曾經在采訪中提到,不要和你最好的朋友合伙創業。因為在朋友創業的過程中,難的并不是公司的發展,而是在公司發展壯大之后如何維持朋友之間的關系。一方面是誼,一方面是利益,一方面是朋友,一方面是東。人在面對利益時會變得面目全非,如何分配權力和利益才是最困難的。因此,馬云的建議其實是有一定理想主義分的。他創辦阿里時一直保持著對公司的控制權和話語權,而所謂的“18羅漢”只是擁有份的初創員工,對馬云對阿里的控制沒有任何威脅。真正的合伙人不僅擁有相當比例的份,還擁有一定的話語權。在多方面都強勢的況下,結果往往只有一個,那就是分崩離析。

因此,選擇合伙人需要慎重考慮。雖然朋友之間的信任和了解是非常重要的,但也需要考慮雙方在利益和人方面是否能夠相互配合。創業者應該明白,朋友和生意并不一定能夠和諧共存。在公司規模較小的時候,大家容易走到一起,但隨著公司的發展,和利益也會增加,這將考驗人們的意志和品行。無論對錯,最終的結果只有勝負。因此,在選擇合伙人時,不僅要考慮友誼,還要考慮能否共同應對困難和利益的分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