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證監會網站4日消息,香港證監會對瑞證券有限公司在基金管理活和開戶程序方面的缺失表示譴責,并對其罰款520萬港元。這一罰行是基于香港證監會對瑞證券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間擔任一只于開曼群島注冊立的基金投資經理期間的調查結果。調查發現,盡管瑞證券在其分析中已經識別出多項不利因素,但該公司仍然將該基金約9450萬元資產凈值的約90%投資于與地一家地產發展商有關的金融工,并未充分披有關該基金的重要資料。

除了罰款外,香港證監會還暫時吊銷了方志的牌照,為期十個月,從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方志未能履行作為瑞證券負責該公司基金管理活的負責人員的職責,因此被以此分。

香港證監會表示,瑞證券在管理該基金方面存在多項缺失,包括未設立足夠的風險管理措施,未充分披有關該基金投資持倉的所需資料,未識別、防止、管理和減其包銷活所產生的利益沖突,并未確保認購協議代表該基金向票據發行人作出的陳述的準確。此外,在2018年11月26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瑞證券還未采用可接的方式核實通過其流應用程序以非親形式開戶的客戶份。

香港證監會認為,瑞證券在管理該基金方面的缺失主要歸因于方志未能履行作為公司負責人員和高級管理層員的職責。

據悉,在做出上述罰決定時,香港證監會已考慮了一系列相關況,包括瑞證券的補救行、與香港證監會合作解決關注事項的努力,以及他們過去沒有到證監會紀律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