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楊子、黃圣依夫婦應邀參加抖音達人@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為商家做帶貨。然而,這場直播卻引發了一系列問題。某臘品牌的負責人王士表示,是沖著明星效應去的,因此在合同中特別注明了楊子、黃圣依夫婦的直播事宜,并為此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產品。不過,直播效果并不理想,僅售出一單。王士因此認為遭遇了欺詐。此外,60余名商家代表也表示,他們支付了高達3000多萬元的直播服務費,但銷售額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他們要求退款,但相關公司拒絕,因此報警稱涉嫌合同詐騙。目前,此案已由警方理,正于偵查階段。涉事公司負責人則回應稱,合同并非針對單場直播,后續還會為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他們否認有任何欺詐行為,并表示將會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這一事件引發了關于明星帶貨、合同履行及商業誠信的廣泛討論。隨著電商直播的興起,明星帶貨為一種新的營銷方式。然而,隨之而來的是合同糾紛、虛假宣傳等問題。商家和明星之間的合作應該建立在誠信和互利的基礎上,任何一方的不當行為都會對另一方造損失。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應明確責任和義務,特別是對于直播銷售這種新興業態。對于商家而言,不能盲目追求明星效應而忽視實際的市場需求和產品質量。對于明星而言,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避免出現與承諾不符的況。同時,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電商直播行業的監管力度,規范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和商家的合法權益。只有在健全的法律和監管環境下,電商直播行業才能健康、可持續發展。

這一事件也提醒我們,在商業合作中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合同陷阱和欺詐行為。當面臨糾紛時,應尋求合法途徑解決,如協商、仲裁或訴訟等。只有通過合理的法律手段維護自權益,才能確保商業合作的公平和正義。綜上所述,電商直播作為一種新型營銷方式,雖然帶來了商業機會和便利,但也存在諸多風險和挑戰。只有在法律、監管和市場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才能促進電商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為消費者和商家創造更多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