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雙11”購狂歡節的臨近,直播購已經為了競爭的焦點。除了邀請明星助陣、低價搶客等手段,短視頻平臺還出現了一種新的角,被稱為“電商捧哏”,他們在電商直播間中扮演著帶用戶下單的角。這種現象引發了人們對于其合法和合規的討論。

這些“電商捧哏”被認為是電商直播間中控人員的一部分,他們的工作不僅是營造直播間的氛圍,還需要負責設備調試、后臺作、維護直播秩序、數據復盤等工作。這種崗位的特點是門檻低、競爭強、工作時間長。在一些小主播的直播間中,由于本等因素,幾乎不會單獨設置“電商捧哏”的崗位。而在一些規模較大的店鋪中,他們會聘請專職的中控人員。

在每次直播前,中控人員會與團隊其他員一起設想可能會提到的問題,寫好互,引導評論,預告直播,以營造直播間的熱度。在直播過程中,他們還會據直播的節奏和熱度進行頻繁的商品上下架、紅包發放、優惠券發放等作。在一些直播間中,一些中控人員還會作多臺手機,制造一種,給用戶展示很多人在搶購的場景,但實際上這些數字往往并不真實。

然而,一些“電商捧哏”在營造熱搶氛圍的同時,也會采取一些手段來“單”。他們會反復強調最低價、庫存有限、賣完漲價等關鍵詞,制造一種“不買肯定后悔”的氛圍。一些“電商捧哏”還會在評論區瘋狂刷彈幕,顯示虛假的庫存量、銷量等數字。這種行為被認為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的規定。

律師劉滿江表示,如果“電商捧哏”營造出的不真實的瘋搶氛圍誤導了消費者,導致其做出不理的購買選擇,就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他認為,“電商中控”應該被納直播營銷人員的管理范圍。此外,他還提醒消費者要警惕“電商捧哏”和“職業彈幕人”,并理對待他們的套路話

目前,全國直播電商的銷售額持續增長,活躍電商主播數量也在增加。然而,對于如何加強對于直播間的監管,劉滿江表示,現有的法律法規和專門規范文件已經對虛假數據和直播造假行為進行了詳細的指導,但對于直播間出現的象以及直播平臺怠于規制的罰力度較低。他呼吁及時出臺更全面的專門法律或司法解釋,并表示直播平臺有責任提醒消費者警惕“電商捧哏”和“職業彈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