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顧客利用電商平臺的“僅退款”作引發了熱議。據報道,這名顧客購買了價值1800元的商品后,利用退款作將快遞全部取走了。而此前,還使用兩個賬號購買商品,并要求分4個快遞發貨,但到了取貨時,卻只退了一個快遞,取走了另外三個。這種“薅羊”的行為讓人深思,電商平臺的“僅退款”作究竟是在促進誠信退貨,還是在滋生不當行為?

這一事件引發了一系列問題:電商平臺的作流程中究竟藏了怎樣的風險?對于高額商品易,如何鑒別消費者的真實意圖?利用“僅退款”約定鉆空子是否涉嫌違法?消費者與商家的退款行為是否構解除合同?如何平衡消費者權益和商家利益?

據法律規定,商家同意退款即為解除買賣合同,但若買家取走貨仍拒絕返還,就涉嫌侵占。涉及數額較大的況下可報警理,可以拘留和罰款。如果節嚴重,還可能構詐騙罪。因此,消費者在遇到退款糾紛時,應保留相關證據并及時采取法律行保護自權益。

因此,電商平臺的“僅退款”作雖然旨在方便消費者,但也引發了不爭議。如何平衡消費者權益和商家利益,如何防范不當行為,都是需要認真思考和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