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隆基綠能東涉嫌違規轉讓票,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隆基綠能(601012.SH)在11月8日發布公告稱,東HHLR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HLR公司”)涉嫌違反限制規定轉讓公司票,中國證監會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HHLR公司立案調查。該事件引發了對于減持公告的爭議,因為HHLR公司通過出借份降低了持比例,減持計劃是否需要進行公告為爭議的焦點。

據隆基綠能在2023年3月21日發布的公告,HHLR公司將其持有的6448.46萬隆基綠能份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出借份占總本的0.85%,出借期限為182天。出借期間,這部分份不登記在HHLR公司名下,導致其持比例從5.85%降至5.00%。此外,轉融通公告中還提到,HHLR公司計劃在未來90天繼續出借不超過總本0.15%的份。據隆基綠能三季報披的數據,HHLR公司通過轉融通方式出借的份已全部到期歸還,但其持比例仍為4.98%。

對于此次事件,一些投行人士認為HHLR公司的行為明確違規,而不僅僅是“鉆空子”。他們認為,即使規則上沒有明文止此種況,但監管規則對于持5%以上東的減持是明確的。因此,HHLR公司在出借票時就已經有減持計劃,但并未在權益變報告中公告減持,這在信披上存在問題。

另外,一些律師也表示,證券出借行為并非轉讓行為,因此出借期間份仍應登記在出借人名下,同時如果出借人還進行了減持,需要提前公告。他們認為,HHLR公司此次行為屬于違規行為,可能會到監管機構的罰。

值得注意的是,HHLR公司的減持計劃似乎在出借票時就已有“預謀”,在相關公告和權益變書中并未明確提及出借份的所有權問題,這使得監管對于持5%以上東減持規則的監管為灰地帶。

總的來說,隆基綠能東HHLR公司涉嫌違規轉讓票,中國證監會對其展開立案調查。此次事件引發了關于減持公告的爭議,投行人士和律師認為HHLR公司的行為明確違規,可能會面臨監管機構的罰。值得注意的是,HHLR公司在出借票時就已有減持計劃,但并未在權益變報告中公告減持,這引發了對于減持規則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