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就了5000多萬,索賠100多億的案件,這是我作為律師多年來從未遇到過的標的額如此高的案子。況是這樣的:在2016年,樓市風生水起的時候,上海陸家通過200多競價,以85億的巨額資金從蘇鋼集團手中購得了17宗地塊。這些地塊都是幾十年的老工業用地,按理說,在進市場流通之前,應該將污染理干凈。蘇鋼在出售地塊時,在掛牌文件中承諾,除部分地塊存在土壤焦化外,其他地塊都沒有問題,不會影響后續的開發利用,并且還找了蘇州環境研究所出了第三方檢測報告。陸家付款后,立即開始工,學校、住宅、健公園和商業陸續建設起來。

然而,真相在2021年被揭示出來。一所中英合資學校申請辦學許可證,進行了一次污染監測。結果報告顯示,苯并芘超標50多倍!苯并芘是一種超強致癌,即使攝微量,也可能激活癌癥基因,引發肺癌、皮癌、消化道癌等惡病變。2022年,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江蘇,學校向他們舉報了這片毒地,這件事引起了上級的高度重視。陸家迅速將土壤挖出來進行再次檢測,結果顯示,這17個地塊中有14個都是不能用于居住的毒地,而且污染面積和程度遠遠超過了蘇鋼在出售地塊時披況。要想治污染,唯一的辦法就是拆除已經建好的房子,將污染土壤進行無害化理,然后重新填土。問題是,這件事已經曝,即使理了,以后這些房子還能賣出去嗎?因此,陸家將蘇鋼集團告上了法庭,指出他們在調整土地規劃和出售過程中存在一系列違法違規、虛假陳述以及不依法履職的侵權行為,要求索賠100億巨款。

回到正題,盡管這個案子的標的額很高,但案并不復雜。掛牌文件、檢測報告、合同原件和易地塊都在那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非常清晰,法院審理后,只要應該賠償的就要賠償。我更關心的是,這17塊嚴重污染的毒地是如何被洗白并進流通市場的呢?我國的《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第11條明確規定,從事疑似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的第三方機構,應當遵守相關環境標準和技規范,并對相關調查報告和評估報告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負責。蘇州環境科學研究所出的檢測報告是否符合規定呢?他們是進行了實地取樣檢測,并獨立出報告,還是閉門造車、造數據,只是為了拿錢辦事呢?我們要知道,報告造假的后果是非常嚴重的。一旦這些毒地投使用,將給千上萬人的健康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害。正因為如此,2021年的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條專門對此進行了調整,將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監測職責的中介組織人員,列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犯罪主。這兩種罪有所不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屬于故意犯罪,不僅包括提供的證明容全部虛假,還包括主要容虛假或者虛構瞞事實真相。而出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則屬于過失犯罪,例如在核驗材料時沒有仔細審核就簽發,造嚴重后果。從目前已經公開的況來看,蘇州環境研究所很可能同時涉嫌上述兩項罪行,他們不可能也不應該逍遙法外。這件事再次提醒我們,商場如戰場。在飯局上,大家可以喝酒聊天,互相稱兄道弟,但在私下里,還是不要輕信對方的承諾,始終要經過自己的甄別,這樣才是最穩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