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轉融通是指上市公司東將自己的限售通過轉融通融券賣給他人,以此來做空自己的票。這種做法可以讓東在短期獲得現金流。簡單來說,上市公司東將限售借給他人賣出,待限售期結束后再回購。限售是指在份公司票中,某些東持有的份約定在一定期限屆滿后才能出售的份。據《上市公司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票的特定對象應當承諾:所認購的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不得轉讓;控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對于非公開發行票的一般對象,如果在首發后12個月進行增資擴的,則新增份應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而如果是首發前的東,那麼該部分票則需要在上市日起的至1年不能轉讓。轉融通是指證券金融公司將自有或依法籌集的資金和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以供后者進行融資融券業務的經營活。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提供資金和證券的轉融通服務,并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運行況進行監控。限售轉融通對市有什麼危害呢?首先,它可能會導致市場信心下降。當限售時,如果大量東拋售票,那麼價就會下跌。這會導致投資者對市場失去信心,從而影響整個市場的穩定。其次,它可能會導致流風險增加。當大量限售被轉融通時,市場上可供易的票數量就會減,從而導致流風險增加。此外,它還可能會導致市場縱行為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可能會利用限售轉融通來進行市場縱,從而謀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