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長沙、株洲、湘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在株洲簽訂了《長株潭住房公積金中心按月還貸提取合作協議》。據協議,從12月20日開始,長株潭住房公積金貸款將全面實現中心按月提取還貸業務。該業務指的是在長沙、株洲、湘潭三個住房公積金中心之間,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分屬不同的中心,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符合條件的況下,可以向繳存中心申請委托,自按月提取還貸。繳存中心在接委托后,每月據貸款中心通過一化平臺提供的借款人上月還貸數據,從繳存賬戶中劃委托人個人銀行賬戶。據統計,有2258筆異地住房貸款是從株洲繳存到長沙、湘潭兩地辦理的,另外有2605筆異地住房貸款是從長沙、湘潭繳存到株洲辦理的。該項業務的推出將使近5000個住房貸款家庭益,繳存職工將大大降低時間本,從“一年提取一次”變為“公積金中心每月自劃款”,免去了長株潭繳存職工中心奔波的麻煩。同時,每月自劃款也大大減輕了繳存職工的還貸力。自11月下旬以來,株洲中心已經開始試運行此業務,長沙和湘潭中心也分別功辦理了1筆業務。長株潭的最高貸款額度和繳存上限已經全面統一,三地政策也不斷趨同,實現了中心按月提取償還異地貸款。在過去兩年多的時間里,長株潭住房公積金領域的流不斷深化,為三地職工提供了更加優質便捷的住房公積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