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在個人信用報告上看到了兩筆合計40.7萬余元的欠款金額,讓他到非常郁悶,不知道應該如何理。他想盡快還清這兩筆欠款,但又覺得有些吃虧。今年11月3日,四川自貢人趙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10多年前,他在當地的兩家銀行辦理了兩張信用卡用于消費。由于出國留學,他忘記了還這兩張信用卡合計3.1萬余元的欠款,直到2019年才想起來。他當初確實有還款的意愿,但當他看到本金加利息欠款總額已累計到20多萬元時,對利息計算方法產生了疑問。與銀行通后沒有得到滿意的解答,他決定暫時不還款。但今年9月,他發現個人征信記錄上這兩張信用卡欠款金額已增至約40萬元,這讓他憤怒不已。他決定找律師朋友一同到銀行通,希搞清楚利息的計算方法,并愿意在合理合法范圍償還欠款。

趙先生的況是否屬實?銀行方對他的信用卡逾期欠款是如何計算出來的?為什麼他逾期了13年銀行卻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紅星新聞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趙先生于11月2日從都回到自貢,希弄清楚為什麼兩張信用卡欠款本金3.1萬元,經過13年累計到了40萬元的問題。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08年9月和2009年4月,他在當地的兩家銀行分行辦理了兩張信用卡,用于消費。在信用卡啟用后,他陸續有刷卡消費,也有還款。但2010年左右,他出國留學,換了手機號碼,也把信用卡欠款的事忘記了。

趙先生表示,自從2013年回國以來,他沒有收到銀行發來的催款通知,也沒有接到法院的傳票,但他認為“也許銀行發了催款信息,法院也發了傳票,但我確實沒有收到”。直到2019年,他才想起自己還有幾張信用卡可能還欠錢沒還,于是去銀行查詢。結果顯示,他一共有3張信用卡存在欠款,其中兩張是當地的兩家銀行的信用卡,另一張是另外一家銀行的信用卡。

據趙先生提供的信息,另外一家銀行的信用卡辦理時間為2007年,欠款本金為6500元。由于逾期未還,該銀行于2016年對他提起了訴訟,并由法院判決,總還款金額為26094元。趙先生表示,當時他不知道訴訟的況,所以沒有出庭,法院直接進行了判決,并且欠款金額至今沒有增加。而另外兩張當地銀行的信用卡大約在2010年左右開始逾期,自貢分行的欠款本金為8020余元,江分行的欠款本金為23350余元,到2019年,這兩張卡的總欠款金額為20多萬元。當時,趙先生對利息計算方法產生了疑問,他曾與銀行通,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因此決定暫時不還款。同時,他也暫時沒有償還另外一家銀行的信用卡欠款。

之后,由于一直沒有貸款需求,趙先生對信用卡欠款問題沒有太過關注。直到2023年9月,他查詢個人征信時發現,兩張當地銀行的信用卡原先共計20多萬元的欠款金額,已經增加到近40萬元。

據趙先生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0月,兩張當地銀行的信用卡欠款總額已經達到40.7萬余元;另外一家銀行的信用卡欠款金額沒有變化,仍為26094元。報告還顯示,兩張當地銀行的信用卡額度為5萬元,另一家銀行的信用卡額度已經為0。

趙先生產生了疑問,為什麼兩家銀行對同樣的信用卡逾期理方式不同?一家銀行提起了訴訟,欠款金額沒有再增加,實際上為他進行了止損。而另一家銀行在2016年提起了訴訟,并且欠款金額繼續增加。趙先生提供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江市市中區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立案,并公開開庭審理了這個案件。法院判決趙先生在本判決生效后20日償還本金23350余元,并按約定的標準支付從2015年7月17日起至還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和滯納金。趙先生認為,銀行的催款流程應該是一樣的,為什麼另一家銀行提起訴訟后欠款金額沒有再增加,而江分行卻沒有止損?

趙先生承認逾期欠款是他自己的問題,并愿意在合理合法范圍還款,消除對他個人征信的影響。他曾前往當事銀行的市級分行和省級分行咨詢信用卡欠款的問題,并咨詢了利息計算方法等相關問題。但他沒有得到滿意的解答,工作人員只表示會調查解決此事。

針對趙先生的況,當事銀行省級分行信用卡業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趙先生發生逾期以來,銀行據預留的電話和地址等信息,通過寄送賬單、短信、電話、上門等方式進行了超過500次的聯系。從2016年開始,趙先生的手機號碼無法接通,銀行前往其住所和工作單位,也沒有見到本人。另外,江分行對趙先生的信用卡逾期問題提起了訴訟,但他未到庭。自貢分行沒有提起訴訟,因為趙先生的況沒有達到起訴的條件。

該負責人表示,客戶的欠款金額包括欠款額、利息和違約金。金額的不同,銀行會選擇不同的方式來理客戶的欠款問題,例如持續聯系客戶要求歸還欠款或者提起司法催收等。

目前,銀行方面已經與趙先生就還款事項達了一致,并通過司法流程協商解決。

銀行提醒信用卡客戶,在辦卡和使用過程中,如果對申辦條件、信用額度、賬單金額、還款明細等存在疑問,可前往任意網點或撥打客服熱線,由專人協助解決問題。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