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靈(300091)是一家立于1993年的公司,2010年6月在深所上市。該公司定位于高端裝備研發制造,并專注于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發展,同時正逐步向軍工核電領域布局,一度備看好。

然而,經過調查發現,金通靈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金通靈及其全資子公司上海運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運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偽造工程形象進度確認表、發貨單等手段,調節EPC總承包項目的完工進度,從而虛增或虛減對大名縣草新能源熱電有限公司、凱賽(太原)生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營業收和利潤總額。此外,金通靈及其控子公司泰州鋒陵特種電站裝備有限公司通過未發貨提前確認收、對銷售退回不沖減收等方式,虛增了營業收和利潤總額。

而言,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靈虛增的營業收分別為50,142.43萬元、54,973.13萬元、6,893.07萬元、1,530.85萬元,虛增的利潤總額分別為14,647.88萬元、14,767.16萬元、7,398.71萬元、4,332.73萬元。而2019年,金通靈虛減的營業收為19,671.62萬元,虛減的利潤總額為3,852.77萬元。另外,2020年,金通靈虛減的營業收為537.68萬元,虛增的利潤總額為5,730.08萬元。金通靈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虛增或虛減的利潤總額分別占公司各年度披利潤總額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這導致公司在相應年度的年度報告中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以上的違法事實通過金通靈的相關公告、客戶和供應商資料、相關合同、相關說明、相關人員詢問筆錄、銀行流水、財務憑證等證據得以證實。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表示,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質、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結合違法行為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形,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擬對金通靈科技集團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以150萬元罰款;對季偉給予警告,并以200萬元罰款;對袁學禮給予警告,并以100萬元罰款;對許坤明、冒鑫鵬給予警告,并各以60萬元罰款。

此前,金通靈發布了2022年業績預告,稱2022年的歸屬凈利潤將虧損3億至4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2.78億至3.58億元。然而,公司在1月31日表示,由于將生產經營產生的預計訴訟損失3900萬元(對凈利潤影響金額約3315萬元)作為經營損益列報,導致業績預告中的非經常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出現了偏差。此外,據2022年報和調整后的會計差錯更正,可以得知公司對2020年和2021年的業績和相關年初未分配利潤進行了重大調整,將2021年的凈利潤從1986萬調整為-4804萬,并且重大調整了2020年的利潤,即將2020年的凈利潤從5865萬調整為-5166萬元。

宋聯民律師指出,金通靈不僅存在虛增虛減營業收和利潤的問題,而且公司也意外曝出連續三年虧損的消息,這意味著公司上下三年來都白忙活了。更令人擔憂的是,2020年和2021年連續兩年的財務報表數據直到現在才被公司自查自糾,意識到需要進行糾錯調整,而且調整結果不僅僅是突破了盈虧線,而是“遠超盈虧線”。此外,金通靈還大幅減了2021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潤”達到4.68億元,卻沒有在相關年度財務報表中進行相應的更正。

宋聯民律師認為,2021年度被修正后的“未分配利潤”直接調整為-4.72億元,這意味著之前所有年度的凈利潤都被虧了。這或許正是引起監管部門、審計機構和保薦機構開始進一步核查金通靈財務問題的原因。

據金通靈在4月28日發布的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該公司表示:“上述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不影響收購上海運能2017年至2019年業績承諾的完況。”然而,據證監會的罰決定書來看,并非如此。宋聯民律師表示,金通靈此次被罰是因為財務造假、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和利潤造的。他認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購買金通靈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晚間收盤時仍然持有該票的投資者可以參與索賠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