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順監管分局發布了一則行政罰信息,金聯安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以下簡稱金聯安保險經紀貴州分公司)因違反規定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罰款21萬元。此外,負有相關責任的沈琦被止從事保險業務一年。

來說,金聯安保險經紀貴州分公司因涉嫌違規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到了行政罰。在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的沈琦,時任金聯安保險經紀貴州分公司臨時負責人,被止進保險業務一年。

據公開的資料顯示,金聯安保險經紀立于2005年1月,主要從事保險經紀業務。該公司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董昇,而方偉是該公司的第一大東,持有金聯安保險經紀99.6%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