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四期對個稅的重視程度大幅提升!2023年5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稽查工作的重點,其中,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為:1.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多起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可見,對個稅匯算清繳力度不斷加大。2.網絡主播逃稅對網紅主播、明星的理,早從2018年就開始,到2021年短短4年間,據統計,高收人群逃個稅高達47億元!除了上述兩個稽查重點外,還有種種跡象表明在今后稅務稽查中,對個人的檢查將是重中之重:(1)一人一稅號企業稅號終不變,個人也一樣,即自然人的份證號。以后,自然人的收、社保等信息,稅務機關將一目了然。(2)“非稅”業務全面監控金稅四期將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國土、住建、公安、民政、社會保障、通運輸、工商管理等部門支持來查稅。(3)“雙高人群”重點關注2022年9月,海南省稅務局聯合市場監督局,首次開展對“雙高”人群查工作。(4)現金易會發生巨大變化“數字人民幣”逐漸出現在大眾視野,為的就是易過程“留痕”。2023年5月,已經有省份開始以“數字人民幣”發放工資!金稅四期:重視個稅,整改違法發工資,合理籌劃個稅

這3種發工資方式,違法!1.通過個人賬戶發工資,違法!一些用人單位不通過企業公賬發放工資,而是通過公司法定代表人、東、財務人員的個人賬戶發放工資,以這種方式來規避與員工之間的勞關系,進而逃避責任。提醒:在勞爭議案件中,若公司通過個人賬戶給員工發放工資,訴訟過程中,公司否定雙方存在勞關系,稱只是東或資金往來關系,在沒有其他證據況下,勞者就很難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勞關系。2.多發工資不社保,違法!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或不按規定繳納社保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單位不給社保,員工有權要求補繳,也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經濟賠償。3.用人單位任扣工資,違法!有的用人單位為防止員工跳槽,會扣下員工的一部分工資留到年底再發。如果勞合同中沒有約定,這種況屬于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通過勞部門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全部工資。此外,還有的企業有上班遲到扣工資、請一天假扣三天工資的任規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再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隨意設立罰款條款。金稅四期:重視個稅,整改違法發工資,合理籌劃個稅

個稅如何合理籌劃?1.分清收認定收質,區分需要繳納個稅和不需要繳納個稅的收,比如,差旅費補。凡是以現金形式發放通訊補助、通費補、餐補,視為工資薪金所得,計計稅基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凡是據經濟業務發生實質,并取得合法發票實報實銷的,屬于企業正常經營費用,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要留存有效發票。2.了解扣減政策在認清收后,就要了解自己所能適用的個稅扣減政策,包括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來源:財務第一教室、稅務大講堂、梅松講稅、稅臺、財務經理人金稅四期:重視個稅,整改違法發工資,合理籌劃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