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法單位舉行了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重點強調了對民營經濟的法治保障。在發布會上,重慶市委政法委印發的《關于政法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中關于打擊涉企違法犯罪的舉措進行了詳細解答。

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程效介紹說,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企業有所呼、公安有所應”,堅決依法打擊涉及民營企業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公安機關實行快查快辦,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相關治安和刑事案件,第一時間明確責任民警,依法開展涉案線索核查、涉案人員排查和相關證據調取工作。對于特別重大的涉及民營企業的刑事案件,將建立由主辦地公安機關負責的掛牌督辦制度,盡最大努力確保案件破案。對正在偵辦中的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還將堅持追贓挽損與破案打擊并重;對于備條件的新發案件,將依法啟快速查封、扣押、凍結機制;對于以往的案件,將重新梳理財產線索,堅持應查盡查、應凍盡凍、應追盡追的原則。公安機關將加強對涉及民營企業違法犯罪活規律特點的研究,從源頭上減相關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發生。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陸軍表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檢察機關將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以真正保護各類市場主的合法權益。對于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擾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犯罪行為,以及不正當競爭、侵犯民營企業知識產權和商業的犯罪行為,以及企業部人員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犯罪行為,檢察機關將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嚴格依法懲。同時,檢察機關將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的界限,常態化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清理工作,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幫助企業挽回和減經濟損失。

市高法院副院長李生龍介紹說,重慶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重慶法院將依法打擊涉企犯罪,嚴格掌握涉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罪與非罪的界限,妥善審理妨害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等擾市場秩序的犯罪,為民營企業創造有序的市場環境。重慶法院還將深開展“涉企”刑事“掛案”“積案”清理工作,建立全市法院超一年以上未審結的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專門臺賬,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嚴格在法定審限及時結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設立的證券期貨犯罪審判基地將發揮作用,構建辦案聯席會議機制,配套完善信息共機制、重大案件提前介機制等工作制度,妥善理涉民營企業及企業家經濟犯罪案件。

總之,重慶市政法單位加強保障民營經濟法治,通過依法打擊涉企違法犯罪,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創造有序的市場環境,促進了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