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推企業的轉型升級,各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設立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評選創新示范企業和智慧建設重點示范工程,下達年度重點技創新項目計劃和智能化改造項目實施計劃等。盡管這些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引領作用,但總來看,政策的準度、效率和覆蓋面還有待提高。這主要因為政府很難真正了解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和需求,也難以準確把握市場的變化,導致行政方式的干預可能浪費行政資源、滋生腐敗,甚至破壞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

行業協會和商會是同行企業自己的組織,能夠深了解所行業的生存狀態、存在問題、潛在危險和發展前景,悉行業不同企業的管理水平、技儲備和核心競爭力等況。然而,在現實中,行業協會和商會往往被排除在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制度設計之外,無法發揮其特有的優勢。因此,建議政府將評價企業或影響企業發展方向的行政行為逐步轉移給行業協會和商會,轉變政府職能的關鍵是將市場的事給市場去做。目前可以在經濟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進行試點。

來說,政府可以將轉型升級資金等涉企資金項目的申報、評價和發放工作,以及企業評價、產品評價和認證等工作轉移給相關行業的行業協會和商會執行,政府只需負責監督和規范工作。在制定重點技創新計劃和智能化改造項目計劃等企業轉型升級計劃時,可以委托行業協會和商會起草計劃草案,并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后頒布執行。對于備條件的地區,還可以賦予行業協會一定的執法權,規范行業企業違規行為。

同時,需要心設計和完善行業協會和商會的評價機制。首先,對全國各級各類的行業協會和商會進行清查,然后據清查結果對其進行評價,制定政府授信行業協會和商會目錄,并公示授信標準和結果。其次,設計可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保持授信行業協會和商會或第三方中介組織的有效流,通過按不同時間階段授信、同時授信不同社會組織、鼓勵中介組織市場競爭等方式,促使行業協會和商會健康發展。經過多年的努力,通過市場競爭和政府培育,力求依托行業協會和商會建立起行業的“標準普爾”質的社會組織,提供全社會認可的專業服務,建立有國際水準的行業評價品牌。

最后,建立行業協會和商會信用評價、信息保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政府對其監督與管理。政府在制定行業政策時應以行業協會和商會提供的數據信息為依據,并簽訂保協議。一旦發現行業協會和商會出現失信、造假和泄等行為,造政府和社會損失,應啟懲戒機制。除了相應的法律程序外,還可以考慮將相應行業協會和商會或企業列政府制定的失信黑名單,將責任人員列失信人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讓失信者為其行為付出代價。

總之,為了推企業的轉型升級,政府應重新規劃自,讓行業協會和商會發揮主導作用。這樣可以更好地了解企業的實際需求,提高政策的準度和效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