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是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關乎群眾切利益,對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然而,一些人卻利用保險從業人員和醫院醫護人員的職業便利,為了個人私利,相互勾結,騙取住院津和醫保基金,甚至不惜冒著違法風險。近日,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據反保險欺詐“利劍”專項行的部署要求,結合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和醫保領域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工作,主與市醫保局和保險公司合作,對眾多理賠案件進行數據分析,發現某保險公司的理賠數據存在異常況,隨即展開調查。

經過調查,發現在2021年以來,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齊某某指使多名客戶在其工作的保險公司投保住院津險和醫療險,然后虛構病,由他負責聯系某醫院的科室主任和醫護人員,為客戶辦理住院治療手續。在整個住院期間,這些客戶并未接任何檢查和治療。出院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此騙取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更為嚴重的是,這些“掛床”住院治療的費用大部分還經由市醫保進行二次報銷,累計金額達到100余萬元。這一行為不僅給保險公司和醫保基金造了巨大的損失,也擾了醫保行業的正常秩序,損害了參保群眾的切利益。

在掌握大量證據后,警方對齊某某等人進行了抓捕。目前,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及兩名醫護人員因涉嫌詐騙醫保基金已被哈爾濱市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以下形之一可能涉嫌詐騙醫保基金犯罪: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違反診療規范進行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或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為參保人員提供便利,利用他們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耗材,接返還現金、實或獲得其他非法利益;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違規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或于中止醫保協議期間的醫藥機構提供醫保結算;盜刷醫保憑證以非法獲利。

醫保基金欺詐行為的曝再次引發了社會對醫保行業的關注。希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醫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醫保制度的公正、明和可持續發展,為群眾提供更好的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