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媽媽做東招待客人,客人離開后,媽媽給我算了一筆賬:總共有5桌客人,村里一名廚師承包了酒席,每桌花費438元,加起來一共花了2200元。酒席上共喝了四瓶酒,每瓶200元,總計花費800元。另外,還給18個小孩發了紅包,每人100元,總共花費1800元。媽媽說,昨天一共花費了4800元。提到收到的禮,表示最近幾天走親戚時會把禮還回去,形容這種現象真是像是在進行一場禮旅游。

爸爸和媽媽的一個月收大約為3000元,包括房租和政府補助。幸運的是他們生活儉樸,還能有一些積蓄。爸爸已經80歲了,而媽媽78歲,爸爸一直在長期用藥治療腦梗。藥費也是不小的負擔。媽媽嘆說,幸好我經常給他們買服,他們一年的服開支都是我包攬了。每年過年我給媽媽1000元紅包,這也算是我對媽媽的一點心意。

媽媽說,日子還算過得去,幸虧家里有房租,但每年的花費大約在7000左右,這對來說也是一定的力。我大姨的經濟狀況更加張,一個月收只有1000多元,對媽媽說,過年歲錢都是的心頭大患,讓煎熬得睡不著覺。我覺得對于經濟張的農村老人來說,每個小孩要求100元歲錢確實有些高了。這讓我深思。

這篇文章展現了農村家庭在節日開銷和經濟力上的真實況。希大家能關心和尊重父母,并珍惜他們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