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客戶熱衷于香港保險業務,赴港通關助推業務回歸

近年來,香港保險業在全面通關后再次迎來了蓬發展的機遇,不僅推了旅游業的繁榮,也帶地客戶對香港保險的需求回升。香港保險業自19世紀40年代起便開始發展,至今已有180多年的歷史,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四大支柱之一,擁有雄厚的實力和聲譽。憑借其度較高的產品、完善的功能以及不斷創新的服務,越來越多的地客戶開始選擇在香港進行資產規劃,并將香港保險作為海外資產配置的常規選擇。本期是香港保險的第9期,我們將分最新的行業態和案例。

近日,張蘭與CVC Capital Partners之間的訴訟有了新的進展。據新加坡高等法院最新發布的裁決書,張蘭的上訴被駁回,原判維持不變。這意味著張蘭需要支付1.42億元(約合人民幣9.8億元)及利息作為賠償金。這起案件涉及到信托被擊穿的問題。

在2014年6月3日,張蘭以委托人的份設立了一筆離岸信托,將資產托付給亞洲信托。據信托契約規定,一旦資產裝信托,張蘭將不再對該資產保留任何權利。然而,仍然保留了一項權利,即終止和罷免保護人角的權利。在與CVC的訴訟中,張蘭敗訴并被判支付1.42億元及利息的賠償金。CVC為了追討債務,調查了信托期間的轉賬記錄,發現了一系列由張蘭本人作的轉賬信息,這直接證明了實際掌控信托資產,擁有絕對控制權。盡管張律師提出了轉賬的目的和資金流向的解釋,但法并不認同。據常理,如果忘記了轉賬的目的,應該能夠提供相關的信息。而對于資金流向的問題,由于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這是代導致的錯誤,法也不支持CVC的追債行為。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法院已對張律師發出了凍結令,使CVC無法通過凍結賬戶的方式追討債務。盡管如此,CVC仍在努力尋求其他解決方案,包括尋求其他銀行的幫助獲取資金。

在張律師涉及的七筆易中,有兩筆是用于支付保險費用的。來說,這兩筆易發生在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3月4日,分別向加拿大宏利保險公司和國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支付了約3100萬元(約合人民幣2億元)的保費。法院認為這些保單的程序合法且合規,可以用于償還張蘭的債務,CVC無權追償。這一判斷改變了人們對家族信托的看法,因為相對于信托,海外保險可以更快速地落地,更低廉地進行資產管理,并提供更簡單的資產保護方式。

在保護資產方面,我們應該意識到以下幾點:首先,張蘭不應過于追求對資產的完全掌控,如果當初能像設立信托時那樣,不保留任何所有權,由兒子汪小菲來管理,就不會發生被擊穿的況。我們應該尊重規則,以獲得更好的保護。其次,設立信托需要繁瑣的流程和后續管理,并會產生一定的管理費用。因此,在選擇資產隔離工時,我們需要綜合考慮其有效本。此外,海外保險在資產隔離和保值增值方面發揮著更大的作用,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富人選擇在香港投保的原因。最后,我們應該盡早配置這些工,而不是等到暴風雨來臨時才考慮,那時可能已經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