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和個工商戶的發展,并在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支持其發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延續、優化、完善并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7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即將到期的階段政策進行了后續安排。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一份支持小微企業和個工商戶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文件,以供納稅人和財稅人員參考使用。這份文件按照、優惠容、條件、方式、政策依據和政策案例的順序進行了編寫,形了《支持小微企業和個工商戶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1.0)》。

這份指引主要針對重點群創業的稅費減免政策進行了解釋和說明。包括貧人口(包括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來說,包括納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貧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年齡的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

在優惠容方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上述人員從事個經營的,可以按每戶每年200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據本地區實際況確定的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這些稅費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規定的扣減限額,則減免稅額以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如果年度應繳納稅款大于規定的扣減限額,則減免稅額以扣減限額為限。

方式上,貧人口從事個經營的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時優惠。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年齡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需要先申領《就業創業證》。申領后,相關人員可以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和個工商戶登記執照(如果尚未完“兩證整合”,還需要持有《稅務登記證》),向創業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優惠。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需要據相關規定核實申請人是否過重點群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人員會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年齡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需要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時優惠。

這份稅費優惠政策的依據是《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支持重點群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號)。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希通過這些政策的推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工商戶的發展,促進創業就業,推經濟的穩定和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