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貸款中介,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最近,許多金融消費者經常收到這樣的電話或微信消息:“不忙吧,給您說一聲,目前多家銀行放款利息低,放款不用排隊,看您近期需要多資金?”“您好,我是XX銀行信貸中心的,向您推薦我行的一款信用貸產品,利率在3厘......”。然而,這些電話和消息中的“銀行人員”并非真正的銀行員工,而是冒充銀行機構的貸款中介。這些不法貸款中介不僅宣傳低利率的信貸產品,還聲稱可以辦理房貸轉經營貸等業務,給金融消費者的安全帶來了潛在風險。

針對這種象,多家銀行在9月份相繼發布聲明,明確表示未與貸款中介或個人合作,并警告消費者警惕相關風險。比如,湖北地區的多家銀行發布聲明,明確表示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或個人合作,并在貸款辦理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費、信息咨詢費、代辦費等。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也提醒客戶,該行所有貸款業務均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或個人合作,從未收取中介費、介紹費、包過費、代辦費。任何冒充該行員工的中介機構和個人,將會到法律追究。湖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也在聲明中明確表示,全省農商行未與第三方貸款中介開展業務合作。對于以農商行名義推銷貸款業務的貸款中介,消費者應該保持警惕,并在辦理貸款業務時登錄銀行線上平臺或到當地農商行營業網點辦理。

除了湖北地區,其他地方的銀行也紛紛發布公告或風險提示,警告消費者注意非法貸款中介的存在。一位國有大行信貸業務人員指出,一些貸款中介推出的所謂“轉貸降息”通常需要消費者先結清房貸,再以房屋作抵押辦理經營貸。而在這個過程中,中介會推薦消費者使用他們的過橋資金償還剩余房貸,并從中收取利息、手續費等各種費用。消費者“轉貸”后的綜合本甚至可能高于正常還房貸的水平。此外,消費者還可能面臨違法違約、征信損、信息泄患。

為了打擊非法貸款中介,加強對其的治理已為行業共識。監管部門和銀行正在通過開展專項治理行來提高對這種象的防力。同時,業也在呼吁金融消費者提高對“轉貸套利”和“低息貸款”的警惕。為了進一步減擾電話和非法貸款“陷阱”對金融消費者的困擾,《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發現,今年以來,各地持續引導行業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要求銀行機構加強自主獲客、自主經營意識和能力,嚴防分支機構和員工與不法貸款中介合作。

為了打擊非法貸款中介,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咨詢顧問蘇筱芮建議,可以考慮從司法層面明確這類非法借貸、轉貸行為的定義和范圍,將幫助、教唆、導個人借款的行為納司法打擊范疇,以震懾市場。例如,可以參考基于傳統共犯理論提出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來定義貸款中介的行為,對于主觀故意、擾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并實施幫助作假、教唆的中介,應該予以嚴厲的司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