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1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證監會最近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首次公開發行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以下簡稱《輔導規定》)進行修訂。今年2月,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全面實施,為了促進派出機構加快發行監管職能轉變,優化相關作流程,并構建與全面注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輔導監管,證監會對《輔導規定》進行了修訂。主要修訂事項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發揮發行監管條線系統的合力。堅持輔導監管定位,派出機構針對輔導機構的工作開展驗收。加強派出機構輔導監管與易所理審核的銜接,嚴把質量關,推發行監管條線有機聯

其次,實輔導機構的責任。要求輔導機構勤勉盡責,完善執業標準,提高執業質量,促進輔導對象準確把握板塊定位和產業政策,充分了解輔導對象及“關鍵數”的口碑聲譽況。

第三,優化輔導流程相關事項。回應市場關切問題,提高便民,針對證券市場知識測試等做出優化安排。

證監會表示,對擬上市公司開展輔導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促進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樹立誠信、自律及法治意識,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據公開征求意見況,進一步修改完善《輔導規定》后發布實施。

此前,2021年9月,在注冊制試點及各項改革工作逐步推進的過程中,證監會制定發布了《輔導規定》,統一了全系統輔導監管的目標,進一步明確了輔導監管的作流程和標準。(央廣資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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