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日益凸顯,各種“百強縣”榜單層出不窮,為對縣級行政區域綜合實力進行評價的重要標志。然而,在“百強”的環背后,卻也存在著諸多象,需要加以規范和解決。

“百強縣”榜單的由來可以追溯到1991年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總隊開展的“農村經濟綜合實力百強縣”評選。從那時起,各種維度對縣域進行排名的榜單層出不窮,不僅有以GDP為主的經濟榜單,還有營商環境、文旅發展、政府效率、網紅城市指數等多個“細分榜單”。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縣域排行榜被冠以“百強”的稱號,一些象也隨之發生。不同榜單的評選標準不一,導致榜單排名的“水分”較大,甚至被地方政府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引發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取得好排名而忽視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況。

盡管存在著諸多象,但“百強縣”榜單也有一定的價值。它可以反映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地方政府制定發展規劃提供參考,激發縣域間的競爭,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然而,要實現真正的縣域經濟發展,就必須規范“百強縣”評選,消除象。這需要從客觀、全面的角度評價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定期修訂評選標準,加強對“百強縣”評選的監管,嚴厲打擊弄虛作假、炒作噱頭等行為。同時,地方政府也需要理看待“百強縣”,不將其作為唯一的政績考核指標,而是將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況放在首位。

只有通過這些努力,才能真正發揮“百強縣”的價值,實現縣域經濟發展的真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