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的建立備普及的效果,但普及也存在著弊端,那就是。去年年末,阿里,京東相繼推出了“僅退款”模式,電商也全面走進了“僅退款時代”。很多人拿國的零元購做比較,都在揣測這樣的模式是否存在的“一刀切”的意思?尤其作為商家,更是擔心大量用戶會將店鋪洗劫一空。其實細看“僅退款”的模式,會發現這是一種比較科學的模式,這里面并非拉偏架,而是通過綜合的數據評估,對售出低質量商品的賣家,作出的一種保護買家的行為。不過總有些人,會在對自己有利的規則上,歪腦筋。

就在去年年末23日​,湖北武漢發生了一起以網購為幌子的欺詐案。一子以“僅退款”的方式,多次進行欺詐作,功白嫖大量商品。商家發現后果斷報警,揭了這一慣犯的行為。雖然事件已經理結束,但是規則的不會消失,只會轉移,轉移到我們平時想不到,但發生好像又有點道理的地方。

年不能買煙,以及商家不能向未年出售煙酒,是人人都知的明確規定。但有的人也是真的“虎”,直接買煙后,掏出份證,亮出自己未年的份,向商家以規則的名義,索要10000元。看到這則消息,頓時覺自己CPU燒了,同時又覺,平時想著蠻天真的事兒,竟真的有人這麼干了!當然在這里,我得表明這樣的做法肯定不對,可以說這是一種變相的敲詐。評論區的網友此時也變了普法“專家”,對于該“未年”的行為發表了自己“準”的看法。不管怎麼說,通過這次理,這孩子估計以后就老實了,不會再抄捷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