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據中新經緯報道,西藏證監局近日對4家機構采取監管措施,要求其改正私募業務違規行為。這4家機構分別是西藏金晟碩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博信權投資基金管理份有限公司、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有限公司和西藏禹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同時還包括相關責任人。西藏證監局公布的決定顯示,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中,金晟碩興資產存在未嚴格執行冷靜期和回訪確認、未履行合格投資者認定程序、未評估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并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薦基金、未按合伙協議要求向投資者披年度報告等違規行為。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則存在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的況。博信權投資基金管理份有限公司在私募業務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如未嚴格執行冷靜期和回訪確認、未履行合格投資者認定程序、未評估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并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薦基金、未按合伙協議要求向投資者披信息、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和從業人員信息等。西藏禹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則存在未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違規行為。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西藏證監局決定對這4家機構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記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此外,這些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也到了警示。據公開信息,這些機構分別立于不同的年份,注冊資本和管理規模也不同。西藏金晟碩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立于2015年,注冊資本5000萬元,管理規模為20-50億元;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有限公司立于2013年,注冊資本1億元,管理規模為100億元以上;博信權投資基金管理份有限公司立于2007年,注冊資本約1.97億元,管理規模為0-5億元;西藏禹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立于2015年,注冊資本2000萬元,管理規模為10-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