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長帆 編|深海

2023年11月16日晚間,西藏發展(*ST西發)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羅希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392023037號)和(編號:證監立案字:0392023038號),因涉嫌信息披違法違規,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立案。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義務。

西藏發展稱,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正常有序開展,本次立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重大影響。對此,上海市海匯律師事務所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向雷達財經表示,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損投資者可維護自權益。凡是在11月16日收盤時持有ST鵬博士的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維權,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此前在202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西藏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西藏發展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主要容如下:經查,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對已出現回收風險的大額應收款項壞賬計提不符合會計準則要求。2022年公司據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西藏福地天然飲品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西藏福地天然飲品包裝有限責任公司、西藏天地綠飲品發展有限公司出的還款計劃和控東、實際控制人承諾,按賬齡法計提壞賬準備金額,合計計提壞賬準備金額6257.49萬元,占上述應收款總額的14.24%。上述欠款人并未按承諾還款,控東及實際控制人也未按承諾代償或提供任何擔保,已經出現明顯的信用減值跡象。年審機構無法對上述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合理發表意見。公司在未采取有效催收措施且未獲得新的履行擔保的況下,通過違約風險敞口和未來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率計算的信用損失與正常賬齡計算的其他應收款項預期信用損失相同,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確認和計量》要求,導致2022年年報披信息不準確。此外,公司子公司應付利會計理錯誤。公司在回復深圳證券易所年報問詢函中披子公司拉薩啤酒2018年分別向西藏發展及深圳市金脈青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脈青楓)各分紅0.95億元,共計1.9億元。金脈青楓分紅款項實際由四川省大川高新生開發有限公司獲取。工商登記顯示,拉薩啤酒東一直是西藏發展份有限公司和嘉士伯國際有限公司,拉薩啤酒將對非公司登記東分配利列示為利潤分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第十二條的規定。

據天眼查資料顯示,西藏發展(曾用名:西藏銀河科技發展份有限公司),立于1997年,西藏盛邦員,位于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是一家以從事酒、飲料和制茶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26375.8491萬人民幣,超過了99%的西藏自治區同行,實繳資本26375.69萬人民幣,并已于2018年完了定向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