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消息,西安市公布了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及執行細則。據規定,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不得高于2022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29483元;下限則不得低于西安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況如下:

1. 對于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按照上限金額執行;

2. 對于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下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3. 對于職工月平均工資于上下限區間范圍之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為實際月平均工資。

此外,各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咸新區的最低工資為2160元/月;

- 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的最低工資為2050元/月。

西鐵分中心繳存單位職工的最低工資參照2160元/月執行。這些調整將于2023年7月開始執行,持續至2024年6月。

除了繳存基數調整外,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有所規定。繳存比例的下限為5%,上限為12%。單位可以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自主確定的繳存比例。

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構,計算公式為職工月繳存基數乘以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之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四舍五到元,取整數。

其他事項包括: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利息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免所得稅;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需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自主繳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以上容由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