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限延長至3年,有效解決了購房后一年以上無法提取公積金的問題。為了解決繳存職工的困擾,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時調整了提取政策,重點解決了部分職工購房后未能及時領取備案合同和不產權證書的問題。

自2023年6月1日起,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了職工購房提取公積金的時限。原先以購房合同(協議)網簽備案日期、拆遷安置房差價款繳款日期或不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的1年提取政策,被調整為3年可以提取,且每人只能提取1次。這意味著職工在購房后的3年,都有機會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這一優化政策的實施,將對購房者產生積極影響。購房者可以更加靈活地規劃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有更多的時間去準備備案合同和不產權證書,從而順利提取公積金。同時,這也為購房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福利,幫助他們更好地解決住房問題。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這一調整得到了廣大購房者的認可和支持。購房者們表示,這一政策的實施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時間和機會,能夠更好地理購房后的相關手續,提取公積金不再限制。這將有效緩解購房者的經濟力,提高購房者的生活質量。

總的來說,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優化政策為購房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福利,解決了購房后無法提取公積金的問題。這將進一步促進蘭州的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提升購房者的購房驗,為城市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