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紫鳥瀏覽獲悉了一項重要的消息:菲律賓國稅局(BIR)已經頒布了一項新的稅收規定,對在線賣家征收1%的預扣稅。據悉,此前BIR曾表示有意對在線賣家征稅,這是菲律賓政府努力從電子商務易中獲取利潤的一部分。而這項新的稅收規定正是征稅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

據BIR第16-2023號收條例的頒布,新的稅收規定主要針對“電子市場運營商和數字金融服務提供商通過其平臺支付的商品或服務向商戶匯款總額的一半”,征收1%的預扣稅。因此,BIR將對在線金融平臺向其合作賣家或商家通過平臺銷售的商品或服務提供的總額的一半征收1%的稅。這項規定實際上是對電子市場運營商現有預扣稅義務的一項補充。

不過,這項最新規定也做出了一些豁免,納稅年度收低于50萬比索的在線商家將被豁免稅收;而納稅年度累計匯款總額未達到50萬比索的在線商家也可以免于繳納稅款。這些豁免措施將為一些小型和新興的在線商家帶來一定的減稅優惠。

總的來說,這項新的稅收規定將對菲律賓的境電子商務產生一定的影響。隨著電子商務行業的迅猛發展,政府對其進行監管和稅收征收也將更加趨于完善和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