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揚聯眾(603825.SH)發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披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蘇同先生、副總經理楊寧先生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720220104號、證監立案字03720220105號)。據該告知書,蘇同先生和楊寧先生因涉嫌縱證券市場等行為,被中國證監會決定立案調查。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蘇同先生的通知,蘇同先生在2023年11月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罰和市場事先告知書》(罰字[2023]59號)。

據證監會的決定,首先,針對蘇同和楊寧涉嫌縱華揚聯眾的行為,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對兩人共以800萬元罰款,其中蘇同被以500萬元罰款,楊寧被以300萬元罰款。其次,針對蘇同涉嫌未如實披重要東減持信息的行為,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蘇同將被責令改正,并以100萬元罰款。

據證監會的規定,蘇同和楊寧涉嫌的違法行為節嚴重,因此證監會擬決定對兩人分別采取10年市場措施。在期間,蘇同和楊寧除了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華揚聯眾的實際控制人蘇同先生和副總經理楊寧先生因涉嫌縱證券市場等違法行為,將面臨嚴厲的罰措施。除了巨額罰款外,兩人還將被止參與證券業務并擔任相關職務長達10年。這一決定對于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和有重要意義,也向其他潛在違法者發出了強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