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創業者都會問,初創公司應該如何進行權設計?如何分配權?下面將從兩人合伙創業、三人合伙創業、五人合伙創業等等況,來分析五種權結構模型。關于兩人合伙創業如何分配權,有人說采用5:5的權結構是最差的,容易導致僵局;而應該采用7:3的權結構才是最優的。然而,真的是這樣嗎?以騰訊早年的權結構為例,當年在獲得南非MIH的融資之后,創始團隊和投資人之間多年都保持5:5的結構。這種被稱為最差權結構的模式,并沒有像大家所說的導致僵局,騰訊現在的就大家都已知道。不僅是騰訊,還有其他許多知名公司,比如田與比亞迪的合作、長城汽車與寶馬的合作、順與UPS的合作等,都采用了5:5的權結構。相反,我們發現一家采用了7:3權結構的公司,他們后來鬧到了僵局無法解決,最終被法院判決解散公司。為什麼大師們所說的最優權結構會變僵局呢?

對于三人合伙創業如何分配權,有人說采用3:3:4的權結構是最差的,比如西爺采用了這種結構,結果鬧到了僵局。然而,阿里早年的權結構分析顯示,當年獲得雅虎融資后,其他投資人全都退出,只剩下馬云團隊、雅虎、銀三家東,他們的權結構就是3:3:4,而且持40%的是雅虎公司,而不是馬云團隊。現在阿里就大家都已知道,他們用被稱為最差權結構的模式,卻做了行業第一。有人說三人合伙創業采用7:2:1或5:3:2的權結構最優,這樣能避免僵局。然而,我們研究了10家功企業創業早期的權結構,這些公司多數都是行業第一,但沒有一家符合大師們所說的這種權結構。反而有一家采用了7:2:1的權結構的公司,因為東鬧到了僵局無法解決,大東只好去工商局舉報自己的公司。為什麼真實案例和大師們所說的相反呢?因為有一個詞“智商稅”,可以通過高明的營銷手段收取。

那麼五人一起創業應該采用什麼樣的權結構呢?有大師說平均分的權結構最差,比如五人各持20%或四人名持25%都是最差的權結構。然而,我們介紹了視源份的案例,他們已經為全球行業第一,占據了1/3的市場份額,現在市值超過600億元。但視源份在創業前4年都采用了平均分的權結構,五位創始人各持20%,維持了長達4年之久,他們并沒有走向仇人式散伙。連李國慶也說,一定要有一個人持超過51%,最好是60%,保證在第一融資稀釋權之后,創始人的持仍在51%以上,以確保對公司有絕對的控制力。然而,這只是非常初級的作,遇到有水平的小東就完全沒用了,有時甚至可以讓你持90%都沒有控制權,更別說持51%了。名人名企所說的一定是真理嗎?如果是的話,作為礦機行業排名第一的比特大陸也不會出現兩個創始人鬧翻的況了吧?而萬科這麼出名,也不會發生轟全國的萬科之爭了吧?

對于給員工預留權池,有大師提供了三種模型:第一種是創始人持67%,聯合創始人合伙人持18%,員工持15%。第二種是創始人持51%,聯合創始人合伙人持32%,員工持17%。第三種是創始人持34%,聯合創始人合伙人持51%,員工持15%。大師們提供的這種模式,總的原則是創始人持67%或51%或34%,這樣能掌握絕對控制權或相對控制權或否決權。然而,實際上這些所謂的權生命線,只是為了收取智商稅而已。我們曾經介紹過法院判決的案例,有人持90%都沒有控制權,更別說持67%或51%了。

最后,關于融資后的權結構,老板自己必須持51%以上,部高管持10%-15%,風投持10%-15%,預留10%-15%作為員工的權池。但其實,創始人的持51%都還不夠,一定要注意企業部總共要占超過67%。因為在不合理的權架構下,只要出現問題就一定是毀滅的,一定會有合伙人被踢出局。權結構出問題可能是毀滅的,這個說法是沒錯的。然而,持67%有絕對控制權卻是錯誤的,只有在遇到低水平的東時才有用,如果遇到有水平的東就沒有用了。縱橫方略專注于解決企業頂層設計、戰略規劃、商業模式、品牌策劃、人才吸引與激勵、渠道裂變、權融資、企業并購等問題,擁有資深專家團隊和獨創理論模型。核心員首席權專家瞿秀峰,是國首批權咨詢老師,擁有19年上市公司高管及企業管理咨詢經驗。縱橫方略通過對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診斷,提出切合實際的解決方案,助力合作客戶為行業領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