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11月7日晚間,羅普特收到了上所的監管警示決定,該決定針對公司的相關責任人。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和廈門證監局的行政罰決定書以及《警示函》,羅普特在2020年12月與客戶簽訂了江西省州市金溪縣、貴州省都勻市、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等地3個項目的供貨協議,合同金額總計2.42億元。而在2021年,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羅普特系統集有限公司又與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的6個項目以及貴州省都勻市的項目簽訂了3份供貨協議,合同金額總計1.49億元。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據發貨經客戶驗收時點為標準進行了收確認。然而,羅普特的行為導致其披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為此,羅普特于2023年6月20日發布了一份公告,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和追溯調整。據公司的“社會安全系統解決方案銷售”模式,公司將項目最終客戶驗收報告時點確定為收確認時點標準,對上述項目的相關定期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更正。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節,據《科創板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2.2條和《上海證券易所紀律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所科創板公司管理部決定對公司的副總經理黃政堤、王彪、洪玉梅、吳俊以及監事許坤明、黃輝明、葉萍、周璐予以監管警示。需要注意的是,羅普特在10月31日盤后發布了一份公告,稱公司最近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罰決定書》。據相關規定,廈門證監局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罰,包括羅普特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以400萬元罰款;陳延行、江文濤分別被給予警告,并分別以300萬元罰款;陳碧珠被給予警告,并以200萬元罰款;余麗梅被給予警告,并以150萬元罰款;張翔、劉媛分別被給予警告,并分別以50萬元罰款;林曉月、陳旻分別被給予警告,并分別以50萬元罰款;崔利被給予警告,并以50萬元罰款。

對于此事,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的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表示,如果上市公司的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了損失,損投資者可以依法進行索賠。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間購買并在2023年5月17日收盤仍持有羅普特票的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據天眼查的數據顯示,羅普特存在287條天眼風險信息和6條涉訴關系,投資者需要對該公司的風險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