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購服裝30天超長預售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吐槽。據報道,一位網友在某平臺購買了一件服,商家承諾在預售期15天發貨,但最終卻等了近一個月才收到。這還是經常催貨的結果。這位網友表示,“網購就是為了方便,但預售的服到貨時已經過季了,那網購還有什麼意義呢?”雙十一已經結束,一些消費者從繁瑣的計算優惠中解出來,卻又陷了等待商品到來的焦急中。買的冬裝到了春天,買的春裝到了夏天,買的夏裝到了秋天,買的秋裝到了冬天……超長預售期讓很多網友到筋疲力盡,無力吐槽。更令人無法接的是,有些商家在接到催發貨通知后,會將流狀態改為“已發貨”,用虛假發貨的方式糊弄消費者。

那麼為什麼網購服裝的預售期會如此之長呢?從報道來看,大上有兩種況。一種是代購店鋪,由店主去實店采購或在海外網站訂貨,然后再為顧客發貨;另一種是,顧客下單之后,店鋪再據這款服的“數據”訂貨,因為他們不確定這款服能不能賣得好。有些商家坦言,“我們店里出售第一批商品時一般會設置20天預售期,等積攢到一定訂單量之后才批量下單,不會一次下單”。所以,實際上消費者購買的是數據而不是商品。超長預售期讓商家追逐利潤最大化,這種經營方式明顯不公平。有些商家雖然設定了明確的預售期,但到期后仍無法給出明確的發貨時間,也無法保證貨供應,這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長時間等待導致商品退貨率上升,消費者的購驗大打折扣,這必然會支消費者的信任,不僅損害了商家的聲譽,甚至會影響整個網絡平臺的口碑。為了眼前的銷售額而支未來的商業信譽,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毫無疑問,預售期的設置在大宗商品和手工藝品等特殊品類的銷售上有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預售期不能無限延長,更不能在普通商品中無原則地擴散,甚至為商家“空手套白狼”的利。今年的雙十一,一些電商平臺選擇了直接現貨開賣,沒有了漫長的預售期,使得網購變得更加簡單。這樣的銷售模式值得推廣。為了消除超長預售期,除了平臺需要加強監管和暢通申訴渠道之外,還需要盡早修補預售時間長短和退貨條件等法律空白。將簡單的易重新還給消費者,才是對消費者權益最好的尊重。(趙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