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購服裝30天超長預售期引吐槽”引發了廣泛討論。隨著一年一度的“雙十一”活的結束,一些消費者從計算各種優惠的麻煩中解出來,卻又陷了等待商品到來的焦慮中。那麼,為什麼人們在這個購季節無法忍超長的預售期呢?在這超長的預售期里,商家又在做些什麼呢?

消費者們對于超長預售期的不滿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一些購買了預售商品的消費者抱怨說:“服到貨時已經過季了。”在今年的“雙十一”活中,中新網在某購平臺上發現,很多裝店鋪都設置了7天、15天甚至30天的預售期。一位名夕夕的消費者最近就在某平臺購買了一件服,商家承諾在15天發貨,但結果卻是近一個月才發貨。這讓夕夕非常失,因為服到貨時已經不適合當前的天氣了。夕夕表示:“網購就是為了方便,但預售的服到貨時已經過季了,這樣網購還有什麼意義呢?”雖然夕夕認為商家和消費者可以商量一致,并且在預售期發貨即可,但是無限期地延遲發貨讓無法忍。于是向某平臺的客服投訴,經過一番復雜的投訴流程,平臺最終向賠償了一定金額。

除了夕夕之外,還有許多消費者在今年的“雙十一”活中選擇不再忍超長的預售期,開始質疑購平臺和商家。一位名楚楚的網購好者就曾經歷過延遲到貨的困擾。說:“冬天買的羽絨服春天才收到,春天買的開衫夏天才收到,夏天買的連秋天才收到,秋天買的風冬天才收到。”最近,楚楚發現,只要商家超過規定的發貨時間還沒有發貨,使用某平臺的催發貨功能,如果24小時賣家仍未發貨,系統就會自發起投訴,消費者可以獲得商品售價10%的賠償。楚楚說:“雖然做生意不容易,但對于那些在消費者付款后才開始制作服的商家,希平臺能夠對他們進行整頓。”

那麼為什麼商家會設置長時間的預售期呢?中新網聯系了兩家裝店鋪,得到了不同的回答。首先是一家代購店鋪,他們在某購平臺上銷售商品,普遍設置了30天的預售期。雖然預售期被標明了,但該店鋪的客服表示無法給出明確的發貨時間。客服解釋說,店鋪里沒有現貨的商品都是要代購的,店主要去專柜采購或在海外網站訂貨,一般采購時間為3-28天,然后再為顧客發貨。如果遇到斷貨,店主會向品牌方申請調貨,這就是無法給出明確發貨時間的原因。客服還提到,如果無法功調貨,會退款給消費者。

對于國品服裝,一家線上裝店的工作人員告訴中新網,現在商家不敢盲目貨,店里預售的服確實還沒有制作好,因為商家不能確定這款服能不能暢銷。當顧客下單后,店鋪會據這款服的“數據”進行下單。“我們店里第一批商品一般會設置20天的預售期,然后在積攢了一定訂單量之后才會批量下單,不會一次下單。”該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況下,某款服經過第一批預售后,后續就不會再預售了,會陸續跟上貨源。

針對線上商品的預售期,中新網咨詢了某購平臺的客服,客服表示平臺并沒有規定商家必須設置預售期,只要商家和消費者達一致即可易,平臺一般不強制規定預售期。如果某商品明確標注為預售商品,那麼發貨時間就按照預售期來執行,如果沒有標注,則按照平臺的規定進行。客服還表示,如果系統判斷商家超時發貨或虛假發貨,會按照商品價格的一定比例進行賠償,延遲的時間越長,賠償的金額越高,但最高不超過商品價格的30%。

對此,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夏海龍表示,預售期和發貨時間都涉及消費者的重大利益。商家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確標價,特別是要標明消費者可以的優惠折扣以及相關條件,并事先告知消費者預售期限、發貨時間等關鍵信息,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權和自由選擇權。夏海龍指出,商家超出預售期不發貨或篡改流狀態屬于違約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及時發貨或退款,并要求商家支付合理的違約金。如果商家理不當,消費者也可以直接聯系平臺客服,按照平臺對消費者的承諾進行索賠。對于平臺來說,夏海龍認為應該加強對商家的監管,確保消費者預付資金的獨立和安全。在商家違約的況下,平臺應及時退款、支付違約金等方式回應消費者的維權訴求。

(部分訪者為化名)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