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深圳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案件!一名男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上千億!這位曾經被稱為“網貸教父”的周世平,以其獨特的經營模式和人的投資項目,在互聯網金融領域迅速崛起。然而,他并沒有將投資者的資金用于有益的項目,反而以虛假的承諾和希了投資者,最終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世平的故事就像一部跌宕起伏的電影。他出江蘇如皋,高中畢業后帶著夢想和社會。經歷了市的失敗和亞洲金融風暴的打擊后,他并沒有放棄,決定南下深圳,尋找新的機會。在深圳,他憑借對市場的敏銳嗅覺再次投市,功賺回之前的損失,并購買了四套房產。隨后,他將目轉向了互聯網金融,并于2009年創辦了“紅嶺創投”,快速崛起為行業的領頭羊。

周世平利用其在行業的聲,將紅嶺創投打造投資者心目中的金融樂園,承諾高額回報和明的未來。然而,這一切只是他編織的一個幻境。他推出的人投資項目,如“消費理財”、“債權置換”、“紅盈寶”等,聽起來很吸引人,但實際上只是為了迷投資者,用募集來的資金支付早期投資者的回報和公司的運營費用,甚至用于其他無法產生利潤的本支出。

據相關法律條款,周世平及紅嶺創投的行為涉及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達到騙取集資款的目的。據刑法規定,如果數額巨大,最高可以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擾金融秩序,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據刑法規定,如果數額特別巨大或節嚴重,最高可以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罰金。

周世平及其公司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導致幾十萬投資者的利益損,嚴重擾了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最終,他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世平的案例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無論個人能力如何出眾或擁有輝煌的過去,一旦犯法律,終將面臨法律的嚴懲。這也提醒我們,在互聯網金融浪中,要警惕各種風險,理投資,遵守法律法規,保護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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