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經普辦今天(7月27日)上午通報了我市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相關工作安排。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國家每5年進行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作為我國三大周期普查項目之一,它是一項重大的國國力和市市力調查。

與五年前的“四經普”相比,當前南京經濟社會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新技能不斷涌現,新產業新業態層出不窮。特別是在過去三年的疫后,全市170多萬市場主的經營狀況以及產業結構是否發生了新的變化,迫切需要通過一次全面的“經濟檢”來進行了解。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首次統籌開展投產出調查,將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清各類單位的基本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的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改革、創新驅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

本次經濟普查涵蓋了南京地域范圍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所有經營主,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個經營戶。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對部分個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況將采用樣調查。涵蓋的行業有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等社會經濟運行的各行各業。

經濟普查需要調查普查對象的基本況、生產能力、組織結構、人員工資、財務狀況、能源生產和消費、生產經營、研發活、數字經濟活、信息通信技應用、數字化轉型況等容。

本次普查將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等信息在普查中的應用,采用網上填報和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的方式進行普查數據的采集。

普查的標準時間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國力調查,涉及第二、第三產業的全部經營單位,需要廣大普查對象的配合和支持。普查對象有義務接依法調查,應按時、如實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如果普查員來到您邊,請準備好營業執照、財務報表和其他生產資料,配合普查員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與前四次相比,主要有幾個方面的變化。首先,統籌開展了經濟普查與投產出的調查,有助于經濟形勢分析和相關政策的研究與制定。其次,本次普查采用統一的時間點,各單位只需要填報一次。另外,本次普查新增了數字經濟的調查容,增加了相關指標,增加了對規下企業的數據調查。最后,還將安排網上填報和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提高普查工作的效率。

為確保普查過程中的數據不被泄,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義務,不得泄國家和經濟普查對象的商業、個人信息。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只限于經濟普查目的使用,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在統計結果發布階段,也不會發布個經營數據。

南京市決定在8月-10月期間,在全市范圍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清查,確保單位底數能夠全。全市近萬名普查員將頂著烈日、冒著酷暑,佩戴普查員證上門戶采集信息,涉及近70萬企事業單位和100多萬家個經營戶。希全市所有經營主積極配合普查人員,因為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經濟普查的果不僅服務于政府,也會惠及各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