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新疆監管局一次了7張個人罰單,這些罰單都是對位于石河子當地銀行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的罰。令人震驚的是,這7人均被止終從事銀行業工作。

其中,農行小拐鎮支行行長趙利因為接利益輸送和違法放貸近600萬被提及。他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罰金4萬元;另外,因賄罪他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并罰金10萬元。最終,他將合并執行有期徒刑3年,并罰金14萬元。他曾上訴,但二審駁回,維持了原判。

另一位被提及的是時任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行長劉旺盛。他因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罰金10萬元。他違法放貸的金額高達5660萬,但無法追回。這對于那些害的上百人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此外,石河子國民村鎮銀行北野支行原客戶經理呂大建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罰金20萬元。盡管案發后他們退還了部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但仍有15.94萬元未退還。

石河子銀行的丑聞頻頻曝,終業名單越來越長,比起明星的黑名單還要長。這引發了人們對金融監管的關注,同時也表明了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加大打擊銀行業違法行為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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