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元)要不要——不要!”“29(元)給不給力——給力!”“來,三二一 ——上鏈接!”相信經常刷短視頻的“小伙伴”對“電商捧哏”的套路非常悉。當主播鼓帶貨的同時,“上鏈接”“沒錯的”“要的呀”等喊聲也不絕于耳。這種通過喊帶用戶激下單的帶貨“場控”群被稱為“電商捧哏”,行業中將其稱為“直播中控”。相聲界有“三分逗、七分捧”的說法,“捧哏”的重要可見一斑。

如今,“捧哏”這一形式被運用到了電商銷售活中,其主要功能是與主播積極互,烘托直播間的營銷氛圍,從而促進易。平心而論,如果“電商捧哏”口中所言是實,即使聲音浮夸,“口水噴出屏幕”,也不過是營銷之一種,無可非議。

但如果利用信息不對稱,在庫存、銷售等數字上摻水分,制造“手慢無”的,進行“單”,讓消費者在特定氣氛下產生誤判,那麼“電商捧哏”就可能為套路,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權和選擇權。

據一名“電商捧哏”的“夫子自道”,其“單”話有庫存“單”、反向“單”、限時“單”、痛點“單”、價格“單”等多種形式。在花樣繁多、針對強的“單”之下,消費者往往因一時沖而下單。帶貨要有底線,“捧哏”不能胡言。

據《廣告法》的規定,商品的銷售狀況等信息與實際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影響的,構虛假廣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不得虛構或者篡改易、關注度、瀏覽量、點贊量等數據流量。虛構量,高呼“庫存快沒了”;制造價格恐慌,宣稱“賣完漲價”;在評論區刷彈幕,進行刻意引導……這些都是及紅線的行為。

作為直播間賣貨人員,“電商捧哏”也必須對產品質量負責,不能為了銷量而信口開河。直播帶貨象不斷,源于一些主播、“捧哏”觀念偏差,也在于缺乏有力的懲戒手段。監管部門須對涉嫌虛假宣傳的“電商捧哏”進行重罰;平臺要承擔起主責任,引導商家誠信經營,守護好直播帶貨市場的風氣。唯此,方能讓消費者在誠信的環境中理消費。真誠才是可靠的“流量碼”。

無論是巧舌如簧的“偽低價”策略,還是天花墜的“單”話,都不是長久經營之道。據《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研究報告》顯示,直播電商平均退貨率為30%至50%,遠高于傳統電商退貨率的10%至15%,這說明消費者不會吃“啞虧”,即使被忽悠下單,也大概率會進行退貨。

概言之,直播帶貨實現良發展,還是得靠信譽打底,靠產品質量和復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