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百安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全部權以1元的價格被霍山縣人民法院司法拍賣。這引發了人們對于這筆易的疑問,究竟是一個撿到了“餡餅”還是陷了一個“陷阱”?11月15日,霍山縣人民法院的法向大皖新聞記者解釋稱,這次司法拍賣程序合法合規、公開公正,最終價1元取決于競買者對該公司價值的判斷。競拍者只用1元錢就拍下了這家房地產公司的全部權,而且只有一人出價1元。

據公開的資料顯示,六安市百安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涉及六安市一個涉黑團伙而被依法查封,并進了司法拍賣程序。這次拍賣采用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1元,只要至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即可。因此,只需1元錢就能夠拍下這家房地產公司的全部權。

在此之前,霍山縣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個月的司法拍賣公告,引起了網民的廣泛關注。在競拍過程中,只有2人報名,直到競價結束也只有1人出價1元。一位姓王的自然人以1元的最高價功競得該房地產公司的權。

據法院公示的資產評估報告顯示,這家房地產公司的凈資產為負23萬元。法院在公告中提醒競買者要自行了解公司的資產、債務、經營狀況等,不利因素包括負債和資產瑕疵,這些并不會影響拍賣結果和權的價值。

有人認為,競買者可能是看中了這家房地產公司的形資產,才愿意花錢買下這家負債企業。然而,合一位知名律師表示,這家公司可能還有未披形資產。同時,法院也提醒競買者要對尚未追繳到位的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然而,霍山縣人民法院的法表示,整個拍賣程序合法合規,公開明。競買者自愿參與競拍,并據對公司價值的判斷出價。企業權轉讓后,相應的債務也會隨之轉讓。因此,花1元錢買下該房地產公司的人確實要承擔相應的債務,包括可能存在的“對尚未到位的追繳款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截至11月16日,競買人已支付了1元的競買款,但尚未簽署確認書。競買人的信息被法院以保護私為由拒絕

總之,這次以1元的價格買下負債累累的房地產公司,無論是機遇還是陷阱,都需要競買者自做出判斷和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