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甘肅省親清政商往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負面清單》,旨在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商往行為,推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這一舉措是繼去年省委省政府出臺《甘肅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之后的又一制度補充。

《負面清單》列出了“七個嚴”“二十八個不得”的要求,包括破壞公平競爭環境、違背政府誠信原則、服務監管應為不為、濫用執法司法權力、違規干預企業活、變相侵占企業權益、利用權力謀取私利等。這些要求旨在劃出政商往行為的邊界,警醒各級干部規范行為,激勵他們放下包袱、擔當作為。

《負面清單》聚焦民營企業反映強烈的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劃出了一定不能做、做了要追責的“紅線”“底線”。比如,在服務監管應為不為方面,要求不得在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服務方面不作為、慢作為,對企業的合理訴求和反映的問題置之不理、推諉扯皮、消極應付。在違規干預企業活方面,要求不得對惠企政策的落實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違規截留扶持民營企業的資金資,阻礙決策執行,影響政策落地。在利用權力謀取私利方面,要求不得在市場準、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證照頒發審驗、項目審批等方面對民營企業故意刁難、吃拿卡要、索賄賄。

《負面清單》的出臺,要求各地各部門切實擔負起親清政商往的責任,進一步規范政商往行為,主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推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各級干部也要坦清白同企業打道,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時,更要積極靠前服務,真心實意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助力,實現“親”而有度與“清”而有為的統一。

這一舉措的目的在于提醒各級各部門和各級干部,在與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往中,履職盡責、不越紀、不法、不謀私,讓民營企業切到有溫度、尺度和明度的營商環境。同時,紀檢監察機關也將嚴肅查嚴重違反負面清單的“四風”、腐敗等問題,用好容錯免責機制,營造寬容失誤、鼓勵擔當的良好干事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