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0月5號,據我的理財規劃,我決定今天存5*2=10元。我每天都會堅持存錢,毫不搖,直到目標實現。我的目標是持續存錢,直到兒子18歲,然后將存款取出來,平分給我的姐弟兩人,或者將賬戶給孩子們繼續管理。按照我目前的存款方法,理論上一年可以存12000元,總共存10年就是12萬。這沒有計算利息的況下。但是我相信我會存得更多。

9月初,我收到300元信用卡年費賬單,這讓我突然想起整整一年來沒有使用信用卡,結果被收了年費。后來在網友的建議下,我與銀行協商,功免除了年費,但是我需要在一周刷夠6筆消費。那幾天正好有幾筆開銷,我都選擇用信用卡刷,總共刷了5000多元。接下來銀行不停地向我推送分期付款的優惠信息,手續費五折優惠,還設有優惠倒計時。當優惠只剩下3天的時候,我反復計算后,還是決定選擇分期付款。我想驗一下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的覺。分期之后,竟然不需要在10月份還款,還款從11月份開始。我選擇了兩年的分期期限,每個月只需要還233元,確實非常輕松。兩年期間需要支付300多元的利息,利率相對較高。但每個月只需支付17元,真的不算什麼,稍微節約一下就可以省出來。這種方法對急需現金的朋友們比較適用。不過,我仍然不建議經常采用賬單分期付款,因為次數過多會損失很多錢,相當于為銀行持續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