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滬深易所發布了優化再融資的措施,旨在進一步嚴格監管再融資行為,把握好再融資的節奏,突出扶優限劣。這一舉措嚴格限制了破發、破凈、不滿足十八個月融資間隔的連續虧損企業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以及以競價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實施再融資,同時對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和財務投資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這一措施的目的是適度收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充分考慮了當前市場的承能力,統籌一二級市場的平衡,與其他政策措施的神保持一致。

來看,優化措施中明確規定,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董事會召開前以及啟發行前,不得存在破發、破凈形,以避免在上市公司價低迷時進一步融資影響價,引導上市公司關注自,改善市值,提升經營業績,提振價。對于連續虧損的企業,要求嚴格執行融資間隔期,要求兩次融資間隔期不得于18個月,以避免經營不善企業進行不必要的過度融資,促使上市公司專注自經營。對于財務投資金額較高的上市公司,不得再進行融資,以引導上市公司專注主業,避免盲目多元化投資。此外,上市公司還要合理使用募集資金,避免頻繁過度融資,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再融資募集資金項目必須與現有主業相關,與原有業務有明顯的協同,以避免盲目界投資和多元化投資。同時,對于服務國家戰略方向、關乎國計民生的再融資,以及融資金額、市場影響小的特定再融資予以特殊理,以保持相關上市公司融資渠道的相對暢通,平衡好維護市場穩定和維持必要合理融資渠道之間的關系。此外,審核注冊環節將堅持審核標準、審核質量不降,堅持嚴格把關,防止監管套利。

人士認為,滬深易所發布的再融資優化措施,是基于當前市場狀況并充分考慮投資端和融資端的平衡,重點在于把握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節奏,同時也引導上市公司關注經營況,提升自市值,改善自價。從宏觀上來看,這將促進資本市場的良發展,并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總的來說,滬深易所發布的再融資優化措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嚴格限制存在破發、破凈形的再融資;嚴格執行融資間隔期,避免連續虧損企業過度融資;限制財務投資金額較高的再融資;要求充分使用前次募集資金,避免過度融資;再融資募集資金項目須與現有主業相關。這些措施旨在維護市場穩定,并促進資本市場的良發展。同時,對于服務國家戰略和特定再融資,將給予特殊理,以保持相關上市公司融資渠道的相對暢通。這些措施的實施將有助于重塑再融資秩序,確保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