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融通制度長期以來一直備投資者的詬病,被認為存在欺詐和犯罪的嫌疑。盡管轉融通制度的合理可以進行調查和討論,但在過去,大多數人對這一制度一無所知。然而,隨著自平臺的發展,現在大家已經意識到轉融通制度存在著嚴重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滬深易所發布了修訂的轉融通指南。

據修訂后的指南,對于上市公司持超過5%的東,如果因為轉融通出借導致持比例低于5%,仍然會據歸并計算后的持比例予以相應的規則限制。也就是說,這些東不能違規減持、進行短線易,也不能進行以該上市公司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易。簡單來說,如果你是一個原本持有該公司20%份的大東,通過轉融通出借了16%的份,按照修訂前的制度,你只需要按照手中持有的4%的份進行約束,你可以自由減持、易和進行融資融券易。然而,據修訂后的制度,你仍然會按照持有20%份的比例進行約束,也就是說你不能減持、易和進行融資融券易,這就限制了一系列做空的機會。

此外,修訂后的指南還要求包括持超過5%的東以及十大東、十大流通東在報告中詳細說明轉融通出借票的數量和比例。通過這樣的規定,進一步提高了主要東轉融通票出借況的信息披明度。也就是說,現在轉融通作不再是暗箱作,每個過程都會到人民群眾的監督,從而保證了信息的明度,提升了廣大民的監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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