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證監局網站公布的監管信息,深圳市豪世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世資本)及其總經理等人因未按合同約定開展投資而到警示。豪世資本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中,未按照寅坤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卯坤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存在未履行謹慎勤勉義務的況。

豪世資本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在公司立起至2023年4月21日為魏宗謙,之后為侯亮。兩人在各自任期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上述違規行為發生在他們的任期。基金經理鐘兆繁和蔣眉栗參與了寅坤1號和卯坤2號基金產品的投資易決策。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豪世資本、魏宗謙、侯亮、鐘兆繁和蔣眉栗采取出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中基協網站公布的信息,深圳市豪世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立于2014年,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管理規模為0-5億元。公司的出資人為魏宗謙和侯亮,兩人的認繳比例分別為60%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