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某私募的合規風控負責人通過虛假申報稅超過3000萬元,引發了廣泛關注。據深圳市稅務局稽查局發布的稅務行政罰事項告知書,這名負責人通過將個人從私募基金公司獲得的勞務報酬轉化為企業所得,繳個人所得稅3181.84萬元,構稅行為。深圳市稅務局稽查局擬對其以50%的罰款,金額為1590.92萬元。

據告知書顯示,該負責人將從深圳泰智私募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上海諦憬、上海碩誠等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并進行虛假申報,導致繳個人所得稅,構稅行為。他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獲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約達9803.17萬元,應繳納的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為3498.16萬元,但實際上只申報繳納了315.62萬元,申報繳納了3181.84萬元。

該私募的管理規模為10億元至20億元,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基金數量為3只,全職員工僅有5人,基金從業資格人數為3人。該負責人還是該私募的第二大出資人,出資比例達30%。

除了稅金額超過3000萬元引起關注外,該負責人兩年近億元的薪酬也引發了熱議。有業人士表示,按照10億至20億元的管理規模,一年四五千萬的財務咨詢費并不正常。“每年的收費比例甚至高于普通合伙人管理費,公司之所以愿意支付如此高的費用,可能有其原因。”通常況下,財務咨詢費的收取與項目有關,權融資的費用一般為融資金額的3%-5%。

據律師分析,如果該負責人對稅務機關的罰決定不予以陳述、申辯或提出聽證,將面臨追征稅款、加收滯納金并以罰款的風險。而如果逃稅金額占其年應納稅額的30%以上,該負責人可能會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深圳稅務局表示相關案件正在辦理中,若該負責人無法繳納罰款,稅務部門將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