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我國首批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生效施行,標志著我國地首個破產行政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正式掛牌立。自立以來的一年,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已經理了1031起個人破產申請,這一數字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和思考。

其中,深圳市個人破產案件信息網公示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廣泛的唏噓。案件中的主角是江西州小伙陳x華,他在2009年來到深圳工作兩年后,投100多萬元開始了創業。陳x華是一名大專畢業生,憑借自己在計算機網絡專業的知識,從事條碼打印機和數據采集的銷售。然而,僅一年后,他面臨著困難重重,兩年后不得不關門倒閉。這兩年的創業之路不僅讓他賠了本錢,還欠下了50萬元的外債。

接下來的11年里,陳x華像喪家之犬一樣躲避第三方的猛烈催收,居無定所,工作不穩定,帶著妻子和兩個孩子在深圳輾轉打工。面對巨大的生活費用和無力清償的債務,他在2022年8月5日參加了個人破產前的輔導,并于8月17日正式立案審查。

陳x華的個人破產申請中,他詳細陳述了自己的破產原因和負債經過。他在2009年來深圳創業,租用了80平方米的辦公室,雇傭了5名員工,主營業務是銷售條碼打印機、數據采集及相關耗材。然而,2010年6月起,到電商平臺的沖擊,陳x華的銷售收大幅下降,每月開銷約為6萬元,一直維持到2011年4月,最終無力繼續經營,被迫遣散員工,結束了公司的營業。除了損失了自己投的100多萬元本金,他還背負了大約50萬元的債務。

此后的幾年里,陳x華面臨著第三方的激烈催收,每份工作都無法長期堅持。為了避免被擾,他在2019年開始在深圳某區應急管理站工作,每月收為5300元。他于2010年結婚,妻子沒有穩定的工作,兩個孩子分別在2010年8月和2014年10月在深圳出生,生活費用巨大,他沒有能力清償債務。

據陳x華的財產申報況,他手頭現金只有500元,銀行存款98元,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4元,住房公積金2773元,名下沒有房產和汽車。目前,他做兩份工作,白天在某保安服務公司上班,月收為5300元,晚上在某環境服務公司上班,月收為4600元,每月總收為9900元。

為了重整個人破產,陳x華提出了重整計劃草案。據計劃,他總共負債約115萬元,本金約為668,000元,計劃每月還款5000元,預計在5年還款30萬元,希能夠獲得部分本金和債務利息的減免。

這起個人破產案件引發了人們對創業失敗和個人破產的思考。首先,陳x華的創業過程中犯下了“眼高手低”的典型錯誤。許多年輕人在創業時往往沒有充分考慮如何賺錢,而是過于注重外在的形象,先從租個面的辦公室、裝修、招人等開始,而不是先確定客戶在哪里、收支出是否平衡、業務是否穩定等關鍵問題。

其次,陳x華的創業啟資金來自于父母,他可能沒有意識到100萬元是多麼巨大的一筆資金。許多年輕人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對于金錢的價值沒有正確的認知,對未來的憧憬往往過于樂觀,將大筆資金揮霍得毫不心疼。

此外,堅持就是功的觀念也對創業者造了傷害。陳x華面對困境時堅持了11年,但卻越陷越深。創業者應該對市場反饋非常敏銳,及時調整方向,避免執著于錯誤的創業道路。

最后,陳x華的創業經歷也引發了對家庭背景對創業的影響的思考。許多富二代在創業初期就獲得了巨額資金,但這并不代表他們就能夠功。拔苗助長往往會導致更嚴重的后果,厚德載才是真正的功之道。

總之,陳x華的個人破產案件引發了人們對創業失敗和個人破產原因的思考。對于年輕人而言,眼高手低、對金錢價值的認知、堅持與轉向的抉擇以及家庭背景對創業的影響等問題都需要引起重視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