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我國首批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生效施行,我國地首個破產行政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正式掛牌。一年,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已經理了1031起個人破產申請。其中一起引人唏噓的案件就是黃x萍的個人破產申請。

黃x萍是來自廣西防城港的一位老板,在27歲的年齡創辦了一家名為“誠信”的科技公司。自掏腰包投250萬元在創業熱土深圳,專注于LED行業。然而,由于技、市場和資金等多方面的原因,公司持續虧損且需要增加投。經過8年的苦苦支撐,黃x萍不得不申請個人破產。

據黃x萍的陳述,在創辦公司時投了70萬元的自有存款和10萬元的借款,用于公司注冊、廠房裝修和機械設備等費用。隨著公司的發展,陸續從親戚借了近100萬元,用于資金運轉、外貿推廣和產品開發等。然而,公司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包括產品質量、市場需求和生產工藝等方面。為了應對這些問題,黃x萍不斷投資金,但是公司依然無法扭虧為盈。最終,黃x萍不僅失去了公司份,還背負了90多萬元的個人債務,迫使申請個人破產。

據個人破產申請的基本信息,黃x萍的個人破產案件已經立案審查。申報的財產況包括0元的現金、0.33元的銀行存款、111.72元的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19609.79元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一輛估價13萬元的車輛。黃x萍目前的月平均收為8000元,另外還有2000元的業績提

據重整計劃草案的容,黃x萍的債務合計927855.97元,計劃將債權總額調整為648000元,約為原債權總額的69.84%。可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合計19609.79元,計劃在60個月按月向債權人償還金額合計628390.21元,到期前最后一個月清償所有債務。

這起個人破產案反映了創業者黃x萍在創辦和經營科技公司過程中面臨的困境和挑戰。了大量資金,但由于產品質量、市場需求和資金力等問題,最終導致公司虧損且無法償還債務。黃x萍選擇申請個人破產,希通過重整計劃來減輕債務負擔并重新開始。然而,個人破產對來說仍然是一段艱苦的旅程,需要在接下來的5年努力償還債務。

這起案件引發了人們對創業者的關注和思考。黃x萍的努力和決心值得稱贊,在創業過程中面臨了許多困難和挫折,但始終堅持不懈。然而,也要承個人債務的力和影響,這是創業者常常面臨的風險之一。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在創業過程中要做好風險管理和資金規劃,避免陷債務困境。同時,社會應該給予創業者更多的支持和幫助,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實現創業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