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證監局網站8日消息,浙江證監局對如山匯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并發現該公司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部控制存在缺陷,有違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義務。這些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如山匯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其記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涌也未勤勉謹慎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對公司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相關法規。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王涌采取出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其記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另外,據天眼查數據顯示,浙江如山匯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如山匯金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立于2010年,位于浙江省紹興市,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也可對上述況進行佐證。公司網站顯示,如山資本是一家專業從事高科技、企業權投資的創業投資機構,專注于大安全、大智能、大健康、新汽車等領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