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2021年,河南省濮市的兩家農商銀行大量發放了消費貸款,然而這些本應用于其他消費領域的貸款最終流向了房地產市場。消費貸款購房屬于一種被銀行明令止的違約行為。消費者與銀行簽訂的消費貸款合同中通常明確規定貸款不得用于國家監管部門止銀行貸款進的領域,如投資票、期貨、債券和房地產等。一旦銀行發現消費者違規使用消費貸款購房,消費者可能面臨違約責任,并有可能被記銀行的失信黑名單中。

此外,央行近期表示已經完了對22萬億元存量首套房貸利率的調整工作,旨在減輕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然而,對于違規使用消費貸款的行為,銀行和監管部門仍然會采取相應的罰措施。消費貸款違規流房地產市場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現象,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在過去一段時間里,一些銀行在審批經營貸款和消費貸款時對資金用途的監管并不嚴格,甚至存在與房產中介及客戶“共同合作”的況,對此視而不見,使得這些貸款得以進樓市。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層面的職責缺失也是問題的一部分。面對激烈的攬貸競爭和力,貸款管控方面往往存在疏。技上而言,追蹤貸款流向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尤其是行之間的信息差,一旦行則無法追蹤資金流向;同時借款人也會尋找中間機構,偽造經營證據。

如果你的房貸被辦了消費貸款,這可能會對你的信用記錄和未來的貸款申請產生影響。一般來說,銀行在審批房貸時會考慮申請人的信用記錄,包括是否有過貸款逾期等不良信用記錄。如果你曾經使用過消費貸款并且沒有按時還款,那麼這可能會對你的信用評分產生負面影響,進而影響到你的房貸申請。此外,如果你正在申請房貸,而你的名下還有未結清的消費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負債,那麼銀行可能會懷疑你是否有償還能力。在這種況下,銀行可能會要求你提供更充分的資產、經濟、財力收等資料來證明你備按時還款的能力。如果你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那麼銀行有可能會拒絕你的房貸申請。

據悉,2021年,當地部分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授信額度不足,濮農村商業銀行和臺前農村商業銀行提供了這樣的“變通”方案。發展個人消費貸款的初衷是在當前擴大需、促進消費的背景下,更好地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作用,同時滿足個人消費者的金融服務需求。然而,消費貸款并不是讓居民“寅吃卯糧”的工。這些信貸資金違規流樓市可能導致消費者杠桿過快上升,反而抑制消費潛力的釋放。此外,資金違規流樓市可能助長投機炒作,對房地產市場構危害。因此,監管部門明令止消費貸款流房地產市場,并要求銀行嚴格審查消費貸款的真實,并加強貸后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