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人民銀行駐馬店市分行行政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河南正農村商業銀行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農商行)因多項違規行為被罰款99.3萬元。罰款的原因包括: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備案、超期備案;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易報告或可疑易報告;對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幣;未按規定收繳假幣;未按規定將假幣解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未按規定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幣;征信用戶報備不及時、不規范,違反安全管理要求;提供虛假統計報表。同時,正農商行的時任董事長李效楠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易報告或可疑易報告,個人被罰款5.2萬元。這一罰公示表的發布對于加強金融監管、保護金融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有積極意義。